今年以来,敖汉旗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手段,采取积极有效配套措施,大力开展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一是停用燃煤锅炉。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停止使用不在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的供热锅炉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改用清洁燃料、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引导浴池使用配热送水。
二是改造餐饮燃煤锅炉。改造餐饮业、单位食堂及商业网点燃煤锅炉,改用清洁燃料、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三是改造棚户区居民燃煤锅炉。加快棚户区城市化改造,2015年后方能改造的棚户区的燃煤锅炉改用节煤灶、节能环保炉,或使用其他清洁能源。
四是开展餐饮业油烟净化。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单位食堂要安装国家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居民住宅楼或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五是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和带动群众不断增强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减少城市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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