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环保动态 > 全区环保动态
包头市各部门各司其职 督促落实 全面推进各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以来,包头市11个市直部门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经信委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加快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和工业园区建设指导意见》,制定了《包头市冶金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包头市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文件,明确了“东铝、西钢、南高、北装”的总体工业布局。并组织完成了包钢部分污染工段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前期调研,制定了该区域集中治理方案。围绕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安排的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1亿元补贴资金,第一批8000万元已于522日拨付给各园区。组织编制了《包头市煤炭市场发展规划》及《包头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了《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今年将淘汰铁合金15.23万吨、水泥360万吨、炭素5万吨、稀土3.461万吨,目前正在与相关企业进行对接,预计11月底前完成有关设备的拆除工作,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城建委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与建筑施工单位签署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截至6月底,投入资金680万元,建筑工地主体覆盖密目网56.4万平方米,覆盖土方180万立方米,绿化硬化工地面积12万平方米。 

  环保局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建成区工业企业和生活服务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关于对城市建成区燃煤设施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包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编制了《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以大气办的名义多次组织市四区、高新区与财政、城建、环保、规划等部门以及供热、燃气企业进行对接,协调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督管理。推进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扩大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覆盖范围,目前正在包钢公司、包铝、希铝3个重点企业厂界内建设新增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2个城市环境质量评价点位。同步建设的能够覆盖城区范围的31套高空视频监控体系也在按计划进行。8月底即可投入运行。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技术改造,上半年协调自治区环保厅对我市东宝生物、华鼎铜业、巴润矿业等9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执法局制定了《关于推进环卫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的实施方案》,在钢铁大街、民族东路等主要道路推行了“水洗路面、机械清扫、洒水降尘”三位一体的作业方式,同时还提高了道路洒水频次,有效地降低了道路扬尘污染。拟采购的21台机扫车和应急保障车开始集中采购。这些车辆投入使用后主城区道路机扫率将由目前的28%提高到40%。 

  商务局牵头开展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市247家加油站、7家储油库,已有11家加油站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 

  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包头市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近年来先后对280台公交车进行了清洁能源改造,节能环保车辆比例已经达到90%以上。督促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全封闭,并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 

  质监局制定了《包头市煤炭销售及使用企业(单位)煤质监督检测工作方案》,对43家用煤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曝光和处罚。其中,第一批次1515个批次,抽查批次合格率为27%;第二批次2828个批次,抽查批次合格率为71% 

  发改委牵头编制了《包头市调整优化工业布局指导意见》,同时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发展。目前,我市已完成风电装机容量126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3.6万千瓦。其中,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已完成任务要求。 

  国土局牵头编制了《G6高速和110国道两侧地质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整治方案》,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实施。 

  公安局牵头编制了《包头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草稿)》,对“黄标车”认定、提前淘汰、资金补助和“黄标车”限行、注销、转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农牧局开展了农作物秸秆收储模式及综合利用现状调研工作,全市秸秆总产量为166.38万吨,利用137.03万吨,利用率82%。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大宣传引导、政策扶持、技术推广示范等措施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