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调动每名监察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营造“每一个岗位都是信息源,每一个同志都是信息员”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政务信息上传下达、服务领导决策、展示单位形象、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考核与奖励机制,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明确规定了量化考核标准,每季度对政务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形成了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采编、审核、上报等各项工作制度。首先,确定信息报送要点。围绕环境监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确定信息报送要点,把握要点,挖掘亮点,抓住切入点,扩大信息采编范围,及时上报监察政务信息。其次,严格信息质量审核。上报的信息由专职人员初审把关、监察大队长负责审核,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用”的总体原则,严把政务信息质量审查关,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采用率。
四是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和监察业务培训,在提高信息数量的同时,注重信息质量的提高,努力提高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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