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30日市政府全面整顿规范重化工企业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重化工企业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电传发〔2013〕83号)要求,市环保局成立了5个重化工企业环保整改专项督查组,由5名局领导亲自挂帅,每组选派1-2名精通环保业务的科室负责人和1-2名长期从事环境监察业务的监察员,分别深入涉及重化工企业的8个旗县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通过市环保局干部包旗县、旗县环保部门包企业的做法,齐心协力、紧盯严看,逐家定方案,逐件抓落实,逐家搞验收,指导督促各地相关企业彻底检修维护除尘设施、更换除尘布袋,在矿热炉出渣口、出铁口加装集尘罩,封闭矿热炉主烟道,对暂时不能入棚的原料用苫布进行覆盖,原料破碎、拌料、筛选工段采取封闭措施,对矿热炉输料系统进行全封闭,并要求企业对生产区与生活区进行隔离,修缮厂房、粉刷炉体,进一步加强厂容厂貌综合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企业97家137台矿热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8份,取缔拆除了兴和县7家碳素企业旧式倒烟窑6座,烟囱14根。兴永碳素公司于11月30日彻底拆除了浸渍车间排放口,经过技术改造后将浸渍车间产生的废气接入到电捕焦油除尘器中统一排放。卓资县的6家土法烧结企业已经全部取缔(其中5家镍铁、1家硅锰)。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兴和、卓资、丰镇、察右前旗等重点整治地区各企业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购置苫布54.89万㎡,对暂时不能入棚的102.08万m3原料进行覆盖,相关企业在矿热炉出料口、出渣口等原无组织排放环节加装了62个二次收尘装置,厂区、矿热炉体粉刷面积36.27万㎡,新建了24个原料棚,面积达7.2万㎡,对原有的38个不规范的料棚进行了封闭。建设防尘网260延长米,清理厂区垃圾1610多吨,修缮大型除尘设施6套,更换除尘袋3000余条,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整个督查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工作,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召开碰头会,听取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发《关于加快完善全市重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相关手续的通知》(乌环审〔2013〕61号)、《关于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和情况报送进一步做好重化工企业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整顿力度,对辖区内 “未批先建”的未投产项目,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建成投产的“未批先建”项目,按环评法的要求实施处罚,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后,由企业提出试生产申请,经批复同意后,在试生产期间履行环保验收手续;对于“边批边建”项目,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于有环评、已验收的转产老企业(如12500KVA电石炉转产硅锰、镍铁矿热炉等),尽快按照乌政办电传发[2013]83号文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申请当地环保局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环保局申请试生产,批复同意后,在试生产期间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作为今后环境管理的依据。本次未通过市环保局验收的企业,今后不再补办环评及验收手续,并将依法关停取缔。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烧结工艺、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予以关停取缔。截止目前,通过专项督查组的监督和指导,全市已有20家重化工企业的36台矿热炉通过整改后按环保要求进行试生产,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推行日报告、周总结、重大问题即时上报制度,强化了协调调度工作,确保了重化工企业整顿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