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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一湖两海”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23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乌梁素海时讲话精神,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为抓手,久久为功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2023年,通过全市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全市4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黄河黑柳子水质达到Ⅱ类、红圪卜水质达到Ⅲ类,乌梁素海湖心区和总排干入黄河口水质达到Ⅳ类,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无劣Ⅴ类水体,超额完成了自治区考核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黄河水厂)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是注重引领,规划统筹“三水”治理。督促旗县区实施《巴彦淖尔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巴环发〔2022〕103号)项目,完成了规划中期评估,构建了“一带一湖一区”总体布局,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三水”协同治理,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压实了旗县区工作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点源企业达标监管。充分利用流域水环境“线上监管、线下监控、现场执法”的信息监管手段,强化点源企业达标监管,重点对全市7家城镇、4家园区污水处理厂、57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进行监管。2023年,57家重点涉水企业在线达标率达到98%以上,11家城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达到99.73%以上。

三是分类施策,推进排污口专项行动。实行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监管模式,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等文件,完成了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总排干、重点湖泊乌梁素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按时序推进分类整治和销号工作,完善了国家和自治区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多平台”的监督管理体系,助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前,35个排污口已整治完成并销号,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的30%的年度整治任务。

四是规范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全市8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2021年底前已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其中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较自治区要求提前3年完成划定任务,完成了地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定期开展水质监测。2023年,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黄河水厂)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五是督导检查,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推进乌梁素海流域水环境治理,实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的治污模式,使污水处理厂出水通过潜流、表流湿地净化后水质得到提升,有效的减少了入河湖污染物的排放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先后督促乌拉特前旗和五原县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确保湿地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六是部门联动,做好乌梁素海水华预警防控。制定并印发了《乌梁素海水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开展了水华预警监测,适时联合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和林草局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在水华易发期,督促管理单位乌梁素海实业有限公司采取水藻打捞和增殖放流等人工干预措施,做好水华预警防控,有效防范水华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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