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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环保局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报告独辟专章集中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在于其“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是“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些论述和部署,既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乌海市环保局认真学习了讲话精神,在环保工作中严格落实部长要求,明确环保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环保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早日建成生态美丽乌海作出积极贡献。现将一些亮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我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三个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盟市。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同意乌海市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复函》(内财建函〔2015129),同意乌海市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批复要求,乌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要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精神要求,要突出使用经济手段分配污染物总量指标,充分发挥市场对环境容量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容量资源的配置效率,逐步建立污染物减排长效机制,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乌海市减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试点工作应着力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20144月起,自治区开始在全区各盟市实行环评审批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指标的有偿使用,目前,已批准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和乌海市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 二是建立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我市制定印发《乌海市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方案充分发挥了环保、公安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形成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为保障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正常运转,成立了由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联动执法工作组,双方共同派员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协调联动执法协作及案件移送等工作,及时通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的最新动态。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协作、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工作运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做到权责分明、协作紧密、工作有序。加强双方执法办案协作配合,规范案件移送制度,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提出启动联动执法机制,确保环境执法工作顺利展开。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及时对嫌疑人进行控制或采取强制措施,配合环境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使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移交违法犯罪案件更及时便利。同时,环保行政机关对公安机关已立案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和其他证据材料。双方共享信息,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了环境执法力度,提高了全市环保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三是环保局成立环境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从201368日“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到今年初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各类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越来越严苛,为做到严格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市环保局成立环境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坚持对重大行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主要对案件调查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依据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集体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并制作《环境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会议纪要》,努力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是乌海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据了解,由于环境资源案件在审判理念与裁判标准、诉讼模式与审理机制、损害评估与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建立符合环境纠纷特点的审判组织及运行机制,以达到依法追究环境违法者法律责任,有效预防环境损害与资源破坏,有力促进生态环境恢复的目的。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重点审理涉及林地、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该机构的成立,对推动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统一裁判尺度、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五是《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通过专家评审。610日,《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近期将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乌海市大气污染是典型的区域大气污染,除自身环境污染外,周边蒙西工业园区、棋盘井工业园区、乌斯太工业园区、石嘴山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矿区都对乌海市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为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切实改善乌海市空气质量, 20148月自治区环保厅、乌海市人民政府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编制《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412月《规划》初稿形成后,编制单位向自治区政府常军政副主席作了专题汇报,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划范围包括乌海市及其周边地区约4300平方公里范围,具体包括乌海市全境、鄂尔多斯市蒙西工业园区和棋盘井工业园区以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同时考虑宁夏石嘴山市的大气环境影响,提出了2014-2017年(近期)、2018-2025年(中期)和2026-2030年(远期)三个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战略目标,分别从调整产业结构,控制重污染行业规模;严格总量控制;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化环境综合整治,降低城市扬尘污染;优化煤炭开采方式,减少矿区环境影响;采取综合措施,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开展VOCs排放源调查,启动VOCs污染防治;加强煤质管理,减少生活燃煤排放;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行区域联防联控,统一环保要求10个方面对乌海及周边地区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综合控制方案、具体工程措施及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建议。该规划的编制为乌海及周边地区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统一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提供了技术支撑,对切实改善乌海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提升乌海及其周边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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