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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乌海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豁免模式,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3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模式,是将特定类别的危险废物定向点对点利用,即在全过程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特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可直接作为另外一家企业的生产原料,减少中间环节,有效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为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管理工作方案》(内环办202296号)要求,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并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业务咨询和探索,聘请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专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内蒙环科院专家对《乌海市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公司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实施方案》项目资料和现场进行了评审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了乌海市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公司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并向自治区备案,首创乌海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模式

一是降低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处置成本,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通过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危险废物处置出路难、资源化利用率低的问题,也为企业节约大量运营成本,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预测,乌海市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每年的处置费用232.51万元,通过定向利用可以为产废单位节约危废处置费用约200余万元,同时可以为利用单位节约原料费用

二是在环境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危险废物中的某些物质具有再利用价值,通过点对点利用,在工艺成熟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条件下,将可利用部分重新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资源消耗。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该利用方案的跟踪、总结,监控该利用方案的落地和环境风险跟踪,形成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先进经验,同时,积极研究国家鼓励的危险废物利用相关政策,在确保我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前提下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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