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参加我市组织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当宪法精神遇上生态环境保护,便碰撞出“法治护绿”的生动实践。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早已为生态环境保护立下总遵循,而生态环境普法则让这份庄严承诺走进日常生活,明确行为边界,厘清法律责任。宣传活动现场,环保普法员生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生动诠释宪法中“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精神,从大气到土壤,从水生态到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教无一不是宪法原则的细化延伸。“宪法赋予我们享有美好环境的权利,更要求我们承担保护生态的义务”,环保普法员与群众面对面热情交流,结合已查处的各类企业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以案释法”,鼓励群众积极投诉举报,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宪法精神扎根心底,让生态领域法律法规了然于胸,凝聚全民护绿的力量。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形成线上线下多渠道普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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