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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农药、制药企业实施夏秋季特殊时段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2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精神,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乌海市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我市要强化重点时段排放总量管控。针对夏秋季臭氧攻坚(6月至8月),全市农药制药企业按照行业绩效A级排放标准确定各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允许排放总量,实施特殊时段(夏秋季)排放总量控制。近日,我局积极组织全市农药、制药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调整工作,向企业宣贯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填报模版、一对一指导企业填报,目前已完成全市涉及农药、制药企业排污许可证调整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抓实证后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动态更新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时段管控要求,全力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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