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9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11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2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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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海市滨河区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乌海市鑫民气体厂15 万Nm3/a 乙炔气、3万瓶/a氧气及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各3000瓶/年项目乌海市海勃湾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 | 乌海市海勃湾区 | 乌海市鑫民气体厂 | 内蒙古绿田安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1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下载公示版—鑫民气体厂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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