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测机构: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拟开展2026年海南区夏秋季臭氧管控企业、加油站及油库专项监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2026年海南区夏秋季臭氧管控企业、加油站及油库专项监测项目
2.服务地点:乌海市海南区
3.服务内容:在服务期限内,对海南区重点化工企业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及因子详见附表,具体监测的企业数量与加油站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现场监测工作并出具完整监测报告。
5.定价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方式,不设固定最高限价,报价包含人员、设备、运输、耗材、报告编制、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须知
本次评审在供应商质量、服务满足项目全部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参与报价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询价;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能够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检测报告。
三、采购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参与本次询价;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完善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且社保缴纳记录良好;
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仅允许提供唯一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计价;最终费用将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材料不全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4.近三年未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存在监测数据造假、违规监测等不良记录。
四、供应商响应材料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附表需覆盖本项目全部监测因子(含废气、VOCs、恶臭、油气回收等相关检测能力),能够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CMA监测报告;
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检测机构备案,具备区域内工业废气、油气回收监督性监测服务经验;
3.近3年内无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规采样、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
5.需提供在乌海市海南区开展废气、VOCs、油气回收监测服务的企业、加油站、油库明细清单,清单应列明服务对象全称、监测年份及监测内容;未提供明细清单的,视为不满足项目履约能力要求。
五、询价报送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的检测机构于2026年7月9日17:00前,将全套密封报价资料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材料缺失、资质不满足要求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价资格。
联系人:张思洋
联系电话:15548840875
邮寄/报送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西街27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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