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4-07355 发文字号: 乌环审[2024]22号、23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4-12-1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12-10 16:25:3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12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1210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10日-20241216日。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3-3998361乌海市政务服务大厅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文件批号

发文时间

建设单位

1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及配套工程项目

乌环审[2024]22

2024.12.10

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海市鑫华凯焱城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8万吨年捣固焦干熄焦及配套余热回收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乌环审[2024]23

2024.12.10

海市鑫华凯焱城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乌环审[2024]22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乌环审[2024]23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海市鑫华凯焱城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8万吨年捣固焦干熄焦及配套余热回收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